劏房租務管制生效以來至今已有地產代理因違返條例而判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蕭澤宇透露有一宗有關地產代理的投訴成立代理被罰款6000元為地監局首宗懲罰地產代理個案

另一方面他透露有關良好競爭避免合謀定價的指引估計在7月公布將進一步優化有關地產代理在新盤銷售中回贈佣金予買家的指引令回贈程序更規範清晰避免爭議

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蕭澤宇巴士的報記者攝

有關地產代理判罰個案蕭澤宇表示是由於地產代理沒有跟足指引經過紀律委員會聆訊後譴責該地產代理並處罰6000元罰款附加條件是持續進修該個案也轉介差管署差估署或繼續跟進

截至今年3 月地監局收到16宗有關地產代理的投訴其中9宗因租戶提供資料不足或是撤銷投訴無法跟進除上述成的1宗投訴成立並判罰外尚有6宗還在調查中

巴士的報記者攝

特區政府2022年1月22日起實施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條例》)符合《條例》屬規管的租賃須受新例監管劏房與一般樓宇租賃不同之處包括 :

1、 租客享有4年租住權,2年「死約」及2年「生約」首2年死約期間業主不得終止租賃或加租但可減租 ; 2年後租客有權續租2年業主可上調租金但上限為10%若差餉物業估價署的全港性租金指數向下則生約期間租金須至少按該百分比下調
一般租賃則是1年生約1年死約租金升幅無限制

2、 若收取租戶電費及水費則各間劏房須有獨立電錶及水錶實報實銷

3、 釐印費全由業主負責一般租賃是業主與租客各負擔一半

水務處將免費為劏房戶安裝水錶電錶則由於電力公司非政府營運業主須付費用蕭澤宇說若要收水電費須按電錶和水錶收費業主也可以選擇不收據他所知也有業主選擇不收水電費

法例規定房劏房須設獨立電水錶巴士的報記者攝

加強監管地產代理在劏房租賃中的角色蕭澤宇表示是因為在劏房租賃中地產代理的參與程度往往高於一般樓宇租賃不單是代理而是擔任了業主的角色例如業主把整幢舊樓劏房租賃交地產代理全權處理業主付費用代理地產代理甚至代業主簽租約在這種情況下若代理代表業主而沒有遵守上述劏房租賃條例規定則代理也要負「協助教唆」的刑事責任

他說地監局要求地產代理向租客說以甚麼身份幫租客達成協議是業主代理人還是正式的代理中介人說明行事身份重要的是和租客講清楚上述劏房條例的強制性條款提醒業主不能違反劏房租管條例

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蕭澤宇巴士的報記者攝

地監局經常巡查地產代理商鋪蕭澤宇表示,2023年地監局對代理商鋪巡查了345次今年首三個月巡查了52次此外地監局與差餉物業管理署(差管署)進行了2次聯合教育活動走訪了位於深水鋪和旺角的地產代理商鋪向他們派發宣傳單張並提供諮詢服務

劏房租戶可如何投訴違例地產代理? 除了網上有投訴表格他表示租戶也可以致電投訴或有租戶怕投訴後被迫遷但現行劏房法例下已保障了租戶4年的租住權

巴士的報記者攝

合謀定價新指引規範佣金回贈

另一方面地監局即將公布有關合謀定價的新指引去年下半年有4家地產代理被競爭事務委員會控告在新盤銷售中協議新盤交易地產代理實收佣金限定2%或以上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控告其中兩家《競爭條例》蕭澤宇表示地監局就有關競爭行為擬訂新指引其中將說明一手樓佣金回贈如何處理

目前的新盤銷售中發展商向推銷樓盤的地產代理提供佣金地產代理通常把部份佣金回贈給買家地產代理若協定回贈給買家的佣金比例就構成合謀定價讓買家沒有選擇構成不公新指引將處理有關問題

蕭澤宇指出新指引不會制定劃一佣金因為由地監局制定劃一佣金同樣「違反競爭條例精神」

特區政府關注劏房戶權益 (圖片來源: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Facebook專頁)

另外新指引亦進一步規範有關於向買家回贈佣金的執行方法避免執行時買家和地產代理之間出現不必要的誤解「地產代理口頭講述會把佣金回贈買家但回多回少可能老闆並不知情所以一直以來我們都要求白紙黑字還要主管簽名不能口頭講述有了新指引則更加完善

新指引優化回贈程序 避免口講無憑

他透露曾有個案是買家聲稱在成交後才知道有回贈說地產代理沒有給他回贈在口講無憑的情況下難以斷定到底是地產代理還是買家在說謊「將來的新指引除白紙黑字外還有更多要求優化相關做法」他說

他估計新指引將在7月推出因要諮詢各持份者意見蕭澤宇強調買樓人士或是消費者不應只尋找最便宜的地產代理而是考慮所提供的服務質素地產代理不能剝奪消費者在價錢上的選擇希望業界提高誠信和服務水平這樣才能真正吸引到顧客

طراحی شده توسط پلاگین Echo RSS توسط CodeRevolution.